為黃人打官司的律師公然知法犯法!舊年3月1日,「35+初選案」首度提堂,為被告辯護的律師丘律邦(35歲)進入法院時,警員要求出示身份證,丘律邦竟拒絕!隨後被控故意阻撓警務人員罪,早前被裁定罪成。
此案噚日(2日)喺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鄭念慈話丘律邦「知法犯法」,存心阻撓,至今亦無悔意,判其囚7日。丘律邦獲准以3萬元保釋,等待上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律師,更應明白,好好反省一下啦!
原圖:頭條日報、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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