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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民陣9.15港島遊行中,一名27歲男教師、被告黃坤培在灣仔馬師道一帶被搜出一支鐳射筆,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是首宗教師因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解釋管有鐳射筆(攻擊性武器)被裁定罪成的個案。
自作自受!違反法律理應接受法律制裁,支持法庭嚴正審判。
原圖:頭條日報、星島日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07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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