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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2019國慶暴動】
12被告 11罪成 1罪脫
多人聞判痛哭

2022.01.28 19:00 時事

亂港之徒要找數!12人(4男8女)涉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區參與暴動被捕,法官李俊文今日於區域法院裁定11人(4男7女)罪名成立,還押看管。多名被告及其親友聞判後激動痛哭。

李官指該11人當時全身黑衣,當中一名被告是急救員(劉智峰)有為暴動者治療,故11人應非途人,因此裁定他們暴動罪成。李官又指另一名女被告(黃碧蓉,23歲)身上缺乏防護裝備,與暴動者衣著不符,故裁定其無罪。

11名罪成被告包括劉智峰(24歲)、伍祖儀(22歲)、鄧茜芸(22歲)、譚鈞朗(21歲)、王明佑(21歲)、戴珮玲(19歲)、楊泳儀(19歲)、方銘(18歲)、卓巧珠(18歲)、鄧有釗(16歲)、郭晞桐(17歲)。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image.stheadline.com/f/1500p0/0x0/100/st/1cf0f352da146ece1af989a11c73f515/stheadline/inewsmedia/20210830/_202108301527034909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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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lan Lee
為何香港司法制度每次審暴徒, 定要有"强迫"黃屍向法官求情這程序? 不管求情的理由每每是如何荒唐怪誕...是否驚死冇理由可以向暴徒們大量減刑?
202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