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1日,由於疫情關係,警方已經反對舉行游行示威活動,但仍有市民選擇上街,并並於晚上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聚集。其間一名36歲女子、從事數碼編輯的楊迎曦,從廣場高處把甜品店Lady M的拉帶鋼柱從高空掉下,意圖擲向警員。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高空擲物、盗竊3罪罪成,今日被判囚31個月,另須賠償1000元。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斥指,被告的所作所為是為挑戰政府權威,對於被告決定不求請,則證明其毫無悔意,荒謬地「以為激情可以贏得掌聲」。
陳廣池表示,被告所犯罪行嚴重,有很大機會導致他們身體受到傷害,但所幸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支持法院裁決!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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