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刑恐東方日報記者案有進展,高等法院今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罪名不成立的裁決。
黎智英涉於2017年的維園六四集會上,以粗言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而被檢控,當時黎向對方說:「實搵人搞X你。」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是在衝動失控下說出恐嚇性字句,又指男事主X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黎當時除了指罵X,沒有其他動作或展示武器,相信他是一時衝動下說出有關字句。
律政司在上訴聆訊時指,原審的裁定有悖常情,認為黎智英在錄影會面中,自行將「搞你」的意思與黑社會作出聯繫,證明黎是明白「搞你」的隱晦意思。
大家又點睇呢?
原圖:星島日報 巴士的報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5405623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5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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