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與偽善是雙胞胎,在本港為野豬爭取橫行霸道的權益中表露無遺。當漁護署用盡了逮捕、絕育、遷移的方法後,終於用上最人道的方法毀滅7隻野豬,然而,有既定立場的傳媒立即鳴鑼喝道大肆宣傳,再加上訪問三幾個名人celebrity自詡愛護動物之後,就編撰出一個場景,認定了漁護署的行動極殘忍又毫不合理。這是一個公平的報道嗎?
在《香港國安法》頒布之後,仍然看到黑暴的陰魂不散,上善若水又be water之後的暴徒又再蠢蠢欲動。奇怪莫過於在這數天,只有漁護署抬起胸作出解釋,而政治委任的官員都失去蹤影。
情況與過去7年在佔中及黑暴初期的香港警隊一樣,不但腹背受敵,簡直單打獨鬥。特區政府彷彿業餘兼職一樣方寸大亂,看似把漁護署推向面對由傳媒操縱的所謂民意,令公務員心寒,令市民齒冷!
當市民追查所有屠宰記錄之後,我們就會發現除卻入囗的冰鮮肉類之外,在本港每日平均要屠宰3000頭以上的活豬,絕大部份來自內地,本地活豬的供應只有200至300頭,而且供應額份並不穩定。在上一篇文章已經作出解釋,屠宰先以高壓電流電暈任何動物,然後放血隨即屠宰。難道被殲滅的7隻野豬身份特殊,而每日被屠宰的3000多活豬就毫無價值,只供食用,就不值得任何人憐憫?指責要有真正文明的基礎,幻想出來的民意令我們明白到西方的陰謀及愚昧的人性仍然存在!
的確,這個世界並不安寧,永遠也有激盪的風雲。縱觀世情,南韓人有吃狗肉的風俗;日本人有屠宰鯨魚及海豚的習慣,甚至抗衡聯合國的禁令;英國人在傳統上也有獵狐的遊戲,又要標榜貴族性及馬術;美洲人更喜歡射殺麋鹿及野牛,令到野牛亦成為稀有品種。但在香港,人道毀滅了7隻野豬,就變成驚世駭俗的事情,的確令我們驚訝。原來報道足以影響民智,暴徒抗衡政府,又何須巧立名目,惺惺作態?
反對毀滅野豬的celebrity,應該收養野豬作為家禽或寵物,假如真的受不了也忍受不了,也可以將野豬直接送到屠宰場,用現時文明的方法處理妥當,自然成為吃貨的人meat eater就不是殘忍的方法。
欺世盜名的傳媒及名人不少,從處理野豬這件事足以看到本港的失衡,不單在所謂野生動物的生態,更在民智斷崖式的急墮。
在選舉前的偽善昭然若揭,絕大部分的市民都同意愛國者治港,但愛國者也應該有點分寸。假如活豬的生命沒有絲毫價值,又為什麼香港的野豬卻有著崇高的地位呢?
這個騙局也應該完結吧!明顯地野豬與手足都是同一系列,何必掩耳盜鈴及借屍還魂?為了香港市民的安全,用人道的方法處理所有野豬是必須的,更是合情合法合理的舉措!
原圖:星島日報,頭條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65329/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64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