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外媒駐港記者不獲續簽工作證問題,黃媒又政治上腦,指是《國安法》實施後多名外媒記者被拒發簽證,新聞自由不獲保障誇大到影響香港國際聲譽云云。記協自然不會錯失良機,發聲明促請政府解釋為何拒絕延長《經濟學人》記者簽證,指「外國媒體對本港的相關報道,不但事涉公眾知情權......」云云。特首林鄭月娥回答傳媒相關提問時強調,審批簽證是任何政府的自治範圍。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記者會上指,《經濟學人》一年來在港工作的外藉員工創下百分之22的增幅;《國安法》實施後,截至今年4月為止,駐港的外媒有628名持工作證外籍員工,較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18點5。「數字不會說謊,希望有關方面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客觀公正開展涉港報道。」
事實香港回歸後比港英時代更加自由,看看別人可以任意放置任何不要的東西在你家中,你要移走都有很多理由阻止你。最佳例子,一位丹麥的雕塑創作者高志活,在97回歸前利用「六四事件」炒作,製作了一件叫「國殤之柱」雕塑,前支聯會與當時港大學會夾手夾腳將柱搬入港大校園永久擺放。你看香港不是十分自由嗎?高志活也因而一柱成「家」成為著名雕塑家了。今年7月13日香港大學校委會宣布大學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港大之後要求支聯會移除放在校園的國殤之柱,前支聯會說不是他們的,後來製作人說是他的。據說他想將自己的傑作運到各地作巡迴展出,最後沒有人肯出錢而不了了之,他又想將柱放在其他地方,當然也沒有地方像香港這樣可以任由他擺放,最近他要特區政府承諾不會引用《國安法》拘捕他們,才會研究來港搬柱,更要為他搬柱封路!
最近消委會決定停辦每年與記協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合辦的「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傳統紙媒已漸向電子媒體過渡,消委會檢討一項逾廿年的獎項是否適合時宜是無可厚非,一如消委會所講要與時並進。當然記協近年已經淪為反政府的政治實體,消委會要檢討應否繼續和一個反政府的團體合作是理所當然。宣傳公眾消費權益有很多方法,獎項是對新聞工作者的一種鼓勵和肯定,即使沒有獎項,新聞工作者都應該發掘一些撼動社會關注的報道。
記協指消委會沒有和他們及攝影記者協會磋商單方面停辦,而兩個協會日益政治化,相信也是消委會停辦奬項的考慮之列。單單政府不批工作證給外媒這件政府自治事務,記協都要發聲明質詢政府,更要求公開原因,試問不發簽證給外媒與記協何干!
原圖:星島日報、林鄭月娥Facebook圖片、黃淑琳Twitter圖片、香港記協Facebook圖片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46504
https://www.facebook.com/carrielam.hksar/photos/a.743413632504872/1004455563067343
https://twitter.com/suelinwong/photo
https://www.facebook.com/HKJA.official/photos/a.480963540308/10158605132500309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