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時事

終院裁「夥同犯罪」不適用暴動案
盧建民定罪上訴遭駁回

2021.11.04 19:00 時事

前年反修例風波,唔少黃友因涉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罪被控。其中前年7月28日上環暴動案脫罪嘅被告湯偉雄,就「共同犯罪」是否適用於該兩罪和不在案發現場人士嘅法律爭議,上訴至終審法院;而被裁定參與2016年旺角暴動嘅被告盧建民,亦就相關法律爭議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早前將兩宗案件一併處理。

終審法院經聆訊後,今日頒下判詞,推翻上訴庭嘅裁決,裁定非身處暴動現場的人士不可被視為主犯,因此「參與」屬至關重要的控罪元素,即使被告人身處現場,重點講到,基本形式嘅「共同犯罪」不適用於暴動及非法集結罪,遂裁定湯偉雄勝訴,但就駁回盧建民嘅定罪上訴,即係話盧建民要繼續服刑。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70733/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