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在港運作多年,原來一直未註冊為社團,涉違《社團條例》,警方於今年4月要求民陣提交相關資料,唯民陣一直未有理會,並於8月宣布解散。而因民陣未有按時交資料,警方昨日採取行動,搜查包括社民連及「香港彩虹」等4個與民陣有關的地址。
長毛梁國雄的妻子、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在搜查結束後,回應指民陣與社民連是兩個不同組織,警方的行動造成不必要滋擾,對社民連與民間社會是政治恐嚇、寒蟬效應。
猶記得今年3月,多個組織與民陣割席時,社民連還十分偉大的說「作為其中一個成員團體,本會願與民陣各團體繼續同行,堅持結社權利。」如今一有事被警方搜查,就立刻割席?這就是黃色義氣嗎?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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