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案,昨日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梁錦威、陳多偉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發布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不得離港;及以一千至一萬元現金擔保等。3名被保可以回家洗白白睡個好覺。明明5個人准保,何以只得3人回家?原來鄒幸彤與梁錦威另涉其他案件,須繼續還押,冇得走!
不止一單案在身,只能怪自己做錯事比人多,再坐一會吧!
原圖:鄒幸彤Facebook、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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