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嘅黃組織支聯會被指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續於西九龍法院預審。法官羅德泉聽取各方陳詞後,先批准准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均3人保釋,又指即使梁錦威及陳多偉冇申請保釋,亦會給予擔保,即是話,涉案5人全准保釋。
惟鄒幸彤及梁錦威拒絕接受控方提出嘅保釋條件,要求撤銷擔保,鄒幸彤更指控方所提出嘅額外保釋條件含糊,又指支聯會過去30幾年都做緊同一事情,如今卻被指危害國家安全,話唔知界線何在,又強調人身自由與言論自由,佢會選擇言論自由喎!
羅官最終拒絕兩人撤銷擔保嘅申請,並表示被告可自行決定係咪擔保外出。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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