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在任內的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要打擊假新聞,現時傳統媒體報章、電台和電視台都有監管機制,但網絡平台卻無法規管,所以《施政報告》提出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打擊假新聞。黃媒馬上有反應,更指政府會以言入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最近接受傳媒訪問時反駁指,「假新聞」常人會懂得分辨,不會是主觀,一定有客觀標準,不會是他覺得你假就是假,一定有標準。他更說出個重點,做任何事都會有意圖的,傳媒如果知道是假仍然會說嗎?
假新聞最近亦發生在台灣,有網紅利用電腦軟件將女藝人或女網紅們的臉偽造不雅影片,台北巿長柯文哲在網上譴責,這些網絡紅人一方面亨受科技為他們帶來的便利和利益,卻利用網絡便利來害人,要打擊假新聞和假消息。
相信大家都有印象,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新聞記者如過江之鯽,網上和社交平台假新聞令人目眩,令人記憶猶新的有「地鐵太子站有人死亡」、「獨眼女事件」、「中大女學生指遭警性暴力」等,實在令人「目不暇給」。另一項黃媒慣常用的招數,說訪問到某某的親人見到事件經過,甚至指有醫護證實某某受傷,將事情擴大說到煞有介事,假變真。當然,某某人是否真有其人則是另一回事了,警方追問只要一句保護新聞資料來源就可以了。
這又帶出另一個問題,究竟記者是否應該要規管、要有政府的認證,是否應由政府發出認可?從專業的角度,記者應該有一定的規範,最理想自然是由政府統一發證,而不是由記協去證明你是記者。記協嚴格來說只是一個記者工會,為同業爭取利益。不過近年已變質如一個政治組織,高叫新聞自由,濫發記者證明,什麼嚴格審查和甄選會員都是空話。假新聞也離不開假記者。
記協自然強烈反對立法規管傳媒工作,明眼人都知對網絡媒體影響最大,立法後由一兩個人組成的網上傳媒再難出現,他們不能手持智能手機去亂做直播了。一如前述,電視台、電台,傳統紙媒都有規管,為何網媒可「任我行」!
記協所持的反對理由很可笑,主席陳朗昇指,包括記協和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等四個新聞專業團體早在21年前已經共同訂立《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21年前互聯網仍未發達,而所謂守則內容如何,是否每一間傳媒都會以它為標準,嚴格說來這只是一些入會守則,並非所有傳媒都會視為金科玉律,大專院校的新聞和傳理系導師是否一人手執一本教導他們的學生?相信沒有人會看過這些所謂守則,連記協是否有發守則給他們會員都成疑問!
原圖:星島日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