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2021年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擬修改議會規則──若議員被裁定為行為不檢或無故缺席會議,可施加財政處分。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對此表示支持,指過去有議員肆意拉布,妨礙會議進行,期望修例可減少議員行為不檢的情況,立法會能恢復理性論政。
以往不時有黃議員故意擾亂立法會會議,阻礙會議進程。如能對這些行為施加罰款,相信能起阻嚇作用,讓議程順利進行,當然要支持啦!
原圖:頭條日報、巴士的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104617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912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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