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部分人都領咗第一期消費券$2,000,唔知大家打算點用呢?你哋有冇諗過,依家還押或在囚嘅人,又點用消費券呢?別名「快必」嘅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擾亂公眾秩序、參與民主派35+初選涉違《國安法》等多條罪,相信律師費唔嘢少,就話諗住用嚟「炒孖展」喎!
快必依家喺荔枝角收押所踎緊,佢同人寫信話,叫咗阿媽攞消費券「炒孖展」;事關佢官司纏身,可能諗住靠孖展賺啲律師費。不過佢阿媽就醒過佢,話消費券又唔係多,不如用嚟「炆豬𦟌」或「燉牛𦟌」仲實際咁話!
最後快必媽點樣用佢個仔嘅消費券呢?就不得而知啦!唯有祝佢好運啦!
原圖:譚得志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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