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7月16日刊憲,宣布18區區議會有214個議席出缺,於是黃媒大造文章,說出現所謂區議員辭職潮。2019年區議會選舉一班打着「民主」旗號的政治投機者,利用反修例風波撈一票成為區議員,在十八區中他們取得十七個區議會的主導權,十七個區議會被他們蹂躪了年多。在《港區國安法》下,特區政府修訂《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區議員要宣晢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一班黃區議員馬上原形畢露,紛紛跳船辭職,日後即使他們虛以委蛇宣誓過關,但政府早有紀錄,他們曾否參加民主派初選,借出議員辦事處作票站和點票等,都不能逃過政府法眼,在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下同樣會被DQ,政府屆時會依法處理有關區議的薪津。
所謂區議員辭職潮只是黃媒的文宣,藉口他們不滿政府施政措施所以集體辭職作抗議云云。實情是區議員自願辭職,為的是希望可逃過日後因為被DQ而被政府追討動輒過百萬的薪津,這正是「心中有鬼、身上有屎」的黃區議員紛紛辭職背後的真正原因。民主黨主席羅建熙最近自揭瘡疤,他去信特首林鄭月娥,提出政府要追討若被DQ區議員上任至今的薪酬,有違法律精神,又指大量DQ區議員將嚴重影響巿民對選舉制度的信心。說到底一個字,就是「錢」,他們選舉為錢,自己走人怕被DQ又是為錢。當然另一重要原因是他們因有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令到自己「人生更加精采」。
區議會的職能是什麼, 就是向政府提供意見,在此當「文抄公」大家可看看「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的事宜,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公共設施及服務的提供和使用;政府為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制訂的計劃是否足夠及施行的先後次序;為進行地區 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在就有關目的獲得 撥款的情況下,承擔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康樂及文化活動促進事務;及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社區活動 。」
根據資料2020至2023年度的區議會共有479個議席。若按以上區議會的職能要求各區議員,在過去一年那些被所謂民主派人士控制的區議會究竟做了多少上述有關工作?值得大家細想。所以即使有一半議席出缺相信影響不大,故特區政府已表明在未來一年都不會為區議會進行補選。現時建制派在區議會人數有限,但應積極爭取重掌區議會為巿民服務。
原圖:星島日報、陳梓維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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