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刺警案,襲警兇徒意圖謀殺後再自殺的的行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講到明,唔容許有人到現場追悼或美化涉事刺警者,形容做法屬分化社會和仇警。政界各有唔同聲音,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若市民以「烈士」、「勇士」等稱呼疑兇,違法風險好高,指若疑兇因政治原因襲警,或干犯恐佈活動罪,表揚有關行為亦有機會干犯《國安法》。
至於陳教授就唔係咁睇喎,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認為,悼念行為只係表達自己睇法,唔構成煽動,又唔一定認同暴力行為。他再講,稱「烈士」與宣揚恐怖主義嘅差距很大,形容係「跳咗好多級」。
無論政見如何,鼓吹暴力的行為絕對是錯誤的!支持警方嚴正執法!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60869/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95488/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