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大股東黎智英持有的逾七成壹傳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其名下多間公司於本港的財產。有外媒旋即炒作相關措施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云云,惟特區政府依法辦事,確保罪行得到法律制裁乃應有之義,有人還揣着明白裝糊塗,搬出「國際金融中心」、「新聞自由」等來作擋箭牌,實在貽笑大方。
《港區國安法》實施逾十個月,有民調機構四月公布結果,指逾七成三港人滿意《港區國安法》實施成效,反映大多數市民從社會安定、安居樂業等方面,均切實感受到法例實施的好處。事實上,保障國家安全不單是香港社會的事,堵塞了香港在國家安全上的漏洞,也能令全國 14 億人民的安全得到保障。
根據《港區國安法》,倘特區政府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些資產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相關財產,即可發出凍結通知,以防範和制止相關罪行。今次特區政府依法處理黎智英的個案,完全是合情合法合理,此舉不單沒有削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反而彰顯了當局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決心,也鞏固了香港的法治基礎。
儘管有人試圖搬出「新聞自由被打壓」的歪理來恫嚇香港人,但必須重申,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治,新聞界也一樣要守法。況且,當大家看看黎智英昔日「做新聞」的往績,先不說其鼓吹「違法達義」歪理,煽動港人敵視中央、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只談談其媒體日復日作虛弄假新的報道,已誤導和荼毒了不少港人。
多年來,黎智英操控傳媒工具亂港,懲罰性賠償猶如「製作成本」,刊登道歉啟事是家常便飯,最終輸的只有香港人。可幸《港區國安法》把香港撥亂反正,如今有人還要垂死掙扎,轉移視線,把責任諉過特區政府嚴正執法,理性務實的香港人還會相信嗎?
作者:全國政協委員 新界社團聯會會長 立法會議員 梁志祥
原圖:頭條日報、素材網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02368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