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事件引發大量罪案發生,法庭需審理的案件達到1800宗,當中大約1200宗由裁判法院審理的案件,約八成已審結,唯其中約200宗仍未完成,部分案件暫定要2023年才開審。司法機構表示,因案件涉及社會事件,因涉及眾多被告,法律代表和錄影證據亦較多,相對較為繁複,需要的聆訊時間亦較長。
對於審理案件排期時間長的問題,立法會前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表示,對被告心理健康影響很大,因為不少被告的保釋條件嚴荷,例如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守宵禁令、禁止離港,或者需要在家居安裝閉路電視等等,令到等候審訊的被告生涯規劃停頓,沒法正常工作或者讀書,邵家臻指,這是一種「侵蝕及消磨」,促當局加快審理速度。
等候審訊時間長可能真的不理想,但退一步想,只要沒犯法,就不會被控告、不需等候這麼長的候訊時間,亦不需承受邵家臻口中的嚴荷保釋條件啦!記著,奉公守法是巿民分所當為的事。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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