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港府同香港司法界一直好自豪用英文寫判詞,認為可以畀其他普通法國家引用。但事實係,香港終院判詞寫得好靚,但實用性低得驚人,就算用英文寫判詞,人地根本都唔騷你!呢啲咪叫自欺欺人囉!
想知更多有關英文審訊vs中文審訊嘅內容,記得收睇日日(6月7日)晚《【幫港出聲與HKG報聯合製作‧評法論治】第三十三集 為公義 為效率 為貼地 司法改革應推動中文審訊》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936184/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