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男生陳業云,去年元旦喺灣仔參與非法遊行時,向警方水炮車投擲磚頭,並管有易燃液體、打火機、鎚仔及鎅刀等,佢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主任裁判官錢禮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並駁回律政司認為判刑太輕嘅覆核,律政司遂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
上訴庭三位法官昨日聽取陳詞後,認為主任裁判官錢禮犯咗錯!指原審裁判官判刑時無適當運用上訴庭案例量刑準則,仲講到本案必須判以拘禁式刑罰,遂撤銷原判嘅感化令,將案押後至6月10日重新判刑,被告須還柙候判。
支持撥亂反正,等待判決!
原圖:文匯報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5/27/AP60aeb208e4b0a46dabebef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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