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節目《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去年因涉於申請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被警方上門拘捕,其後蔡玉玲被控2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蔡玉玲否認控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徐綺薇裁定蔡玉玲2項罪名成立。
辯方指,蔡玉玲查冊係因為懷疑有車輛喺道路上運輸罪犯或武器,希望辨認出喺道路上使用相關車輛,指此和交通運輸事宜必然相關,因而稱蔡玉玲陳述屬實。而控方則指被告查冊是想採訪車主,而採訪涉本身、和報道內容所涉及罪行,均與交通運輸事宜無關。
蔡玉玲被裁定2項罪名成立,支持公平判決!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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