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社民連成員為禁聚令,各罰款4,500元,可謂是自作自受!新冠疫情之下,政府為阻病毒蔓延而推出禁聚令,可是總有人以「自由」為名,不時挑機。繼早前社民連及工黨8人因違令而判囚緩刑後(請按此重溫),今日再有相關案件裁決,社民連曾健成及陳寶瑩認罪判罰款。
事發在去年9月6日,曾健成及陳寶瑩抗議政府推遲立法會選舉,因而在油麻地與另外4人聚集抗議,警方到場發出警告,但6人不願離開,最終警方向他們發出告票。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審訊,曾、陳在庭上認罪,最終二人各被罰款4,500元。
既然有人挑戰法律底線,當然要承擔責任,被判懲處,又可怪誰?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31858/即時-港聞-遊行抗議違限聚令-社民連-阿牛-陳寶瑩判各罰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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