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前區議員周永勤,於去年5月在天水圍開設支持「港版國安法」街站,當時一名35 歲音樂導師疑不滿國安法,先在街站與義工口角,其後從花槽拿出一張破椅背,最後被4名義工制服。涉案導師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日(1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涉案導師在開審前認罪。裁判官水佳麗指被告對國安法有過分反應,使用錯誤方法表達意見,終判被告監禁15周。
水官判刑時,指由案發片段顯示,被告非常衝動,對國安法持強烈意見,更斥其用錯誤方式表達,實屬不智。水官又指,若案中有人受傷,法庭會毫不猶豫判以嚴峻刑期,但考慮到本案除被告外無人受傷,加上被告有良好背景,所以最終判監禁15周。
35歲音樂導師黃嘉豪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年5月28日,在天瑞路天瑞停車場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塊破椅椅背。
有訴求亦不應以暴力解決,支持犯罪必懲!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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