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社會上關於設立「辱警罪」嘅呼聲越來越高,因為最近幾年警察係執行任務時,遇到越來越多嘅侮辱行為。由於目前沒有相關法律可以保護警察執勤時嘅尊嚴,往往要默默忍受屈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日前(2月2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視像會議時透露,保安局正在研究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涵蓋範圍包括所有公職人員。
特別是反修例黑暴,某些香港人經常侮辱警察,甚至加以攻擊,令人憤怒。訂立侮辱公職人員罪,實在刻不容緩!
原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5/27/IN20052701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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