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No Recourse of Public Funds 才是大鑊!
不過香港市民移居外地/賣豬仔不是始於今朝,良禽擇樹而居,合理!但5+1實屬苛克,因為英國使費甚高,本地英國白人(或者有英國国籍者)一職難求,生活也靠政府救助,苦也!假若,香港BNO者到了英國,只是不需要工作簽證留在英國多至五年啫,這就與普通旅游者並無俱别!這裡的No Recourse of Public Funds 才是大鑊!
因為BNO5+1係一樣無英國国民的醫療(Surcharge applied),社會福利,免費教育(BNO5+1小學教育有可能每年每位達£17,000)!六年留英食谷種可怕!以後留英亦與賤民無差别!如果是有可行性的話,97年前香港市民拿着直派的英国BN護照,冇個 "O" 字就走哂,當然包括周融~咁就無今日嘅香港G報喇!
加拿大移民都是留了三年有護照(Canadian Citizenship),英國要六年,揾笨!看看吧!加拿大移民回流者是十之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