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批評英國向本港司法施壓,實屬「卑劣的政治手法」!
前年8.18黎智英等人所涉的非法集結案,律政司原委託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作為主控官,可是英國方面卻屢施壓及批評,最終案件需要換主控官(請按此重溫)。英國口講法治,卻連香港委託主控官也暗施阻撓,足見外國的雙重標準!
湯家驊接受訪問時,坦言對上述事件感憤怒、失望,又批評英國近年對香港司法之干預,質疑是否另有目的,以證一國兩制失敗及法治的削弱。他又批評英國使用政治手段,暗中不多不少是有點向香港法官施壓,認為英國律師不可打不道德的官司,即意指香港檢控不道德,那法官理應放人,「呢啲咁樣嘅卑劣嘅政治手法,真係老實講句,由英國人、英國官員作出呢,係令到人非常非常之詫異。」湯家驊指法律不會受政治或個人道德傾向影響,這正是法治的基本元素。
是次事件,再次印證西方國家偽君子的一面,涉及所謂「民主人士」的案件,審訊未開始已作施壓,難道這就是他們口中的「法治」?豈不引人發笑嗎?
原圖︰無綫新聞資料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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