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襲警罪成,今日提出上訴,結果失敗收場!2019年7月8日,區諾軒因涉旺角襲警案,終判罪成,惟只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請按此重溫)。今日,區諾軒就定罪提上訴被駁回,還表示別以為法官活在象牙塔,指「毅進仔」一詞正是嘲警察學歷低。
當日,區諾軒以大聲公,對警員大呼「毅進仔」,之後又以咪高峰敲打警盾,最終被裁兩項襲警罪成。今日在高院之上,上訴一方指出區諾軒所為,只是想引起執法者注意,冀以對話避免警方因推進而引發人踩人事件。
不過,法官潘敏琦則不同意上訴一方的觀點,認為區諾軒只是在阻礙警方執行職務,同時指出區諾軒大叫「毅進仔」及敲打警盾之舉,涉及敵意,明言不要以為法官活在象牙塔內,「毅進仔」一詞是在嘲執法者。
區諾軒所為,有目共睹,明顯在妨礙執法者,且又涉襲警。當日黑暴如此猖獗,與議員死攬縱容,豈是不無關係?僅判140小時社服令,還要提出上訴,是否有悔意,還不是一目了然嗎?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0/0123/409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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