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有參與人士向東鐵線大埔段路軌投下竹枝,企圖堵塞列車行駛,多人之後被拘捕,當中2男1女危及他人的安全罪罪成,今早(19日)在粉嶺法院判刑。
裁判官黃國輝直斥,當時約有40多人從高處將竹枝擲向路軌,除了阻礙鐵路運作,更會危害車上乘客安全,案情嚴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最終兩名男被告何頌玹(24歲,保險從業員)及郭力豪(28歲,設計師),各判囚10個月,另女被告王文琦(17歲,學生)因犯案時未滿17歲,則被判入更生中心。
正如裁判官所說,被告的行為有機會危及他人,絕對罪有應得!希望三人可以在受刑時好好反省!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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