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港府擬引渡曾協助許智峯棄保潛逃嘅兩位丹麥議員,向其發出發國際拘捕令(請按此重溫),但現時香港與丹麥並無引渡安排協議,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就此問題回應《香港01》時,表示可透過國際刑警發通緝令。
由於兩地並無引渡安排,有黃友質疑點將兩位丹麥議員起訴及引渡,葉太表示因有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港府可要求丹麥執法部門協助落口供,若掌握足夠證據,就可以透過國際刑警發通緝令,將相關人士緝拿至香港歸案。
葉太表示,喺境外協助許智峯棄保潛逃嘅人,至少已最少觸犯兩項罪行,包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另亦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A條的串謀罪。
葉太又指港府對串謀罪有域外管轄權,若嫌疑人之後入境香港,執法部門可以將其拘捕。
而保安局則指,政府強烈譴責任何企圖逃避法律責任嘅行為,強調法庭准予保釋嘅人潛離香港都係逃犯,特區政府會追究刑事責任,警方會將其緝拿歸案。保安局又指任何人如參與組織、策劃或協助潛逃或串謀有關的刑事罪行,警方會調查及搜證,然後喺香港司法管轄範圍嘅法律框架下依法處理。
無引渡安排,但有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你撐將協助許智峯潛逃嘅人緝拿歸案嗎!?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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