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不已,爭議沒完沒了。KOL冼國林師傅在《大公報》撰文指出有關問題的根本癥結,在於法官權力太大,而且不設犯錯罰則,對症下藥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要追究失職法官。對此,不知你是否贊成?
冼國林的文章題為「追究失職法官 應對症下藥」,明言法律賦予的酌情權幾乎完全取決法官的主觀感覺去判案,可以說是權力無限大。尤其當整個司法機構上下普遍有既定立場,在「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機制下,市民便很難透過這套機制去討回公道。
冼師傅指出,有時法官批准被告保釋,是明顯違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G條第1b款,但現行法例又沒有明確指明如果法官違反相關條例有何種懲處。他鼓勵市民根據事實提出投訴,由不得司法機構官官相衛。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231106/2019/0506/284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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