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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使銅銀夾大聲

2020.12.30 11:00 時事 讀者投稿

執筆時,還有數個小時,「十二瞞逃」中的十人便會在深圳市鹽田區的法院受審。綜合這幾天的報章及電視和電台的報道,受審者家屬提出了以下幾點似是而非的訴求,看似合情合理說穿了,還不是如廣東人所說:「使銅銀夾大聲」,意即犯了法還理直氣壯,大聲夾惡。
總結得出了 「十二瞞逃」家屬提出的要求大致如下:

  1. 要有足夠的時間通知, 以便成行或做好檢測。
  2. 如家屬不能前往出席則容許由家屬指派的任何人員出席審訊。
  3. 全程要網上直播。
  4. 要求駐中國的外國領使館介入。
  5. 容許外國使館派出人員列席。
  6. 提醒外國政府要關注審訊結果。

挾洋自重 愚不可及

我不知道以上要求是否真的是出於「十二瞞逃」家屬的意願還是「被要求」作出上列申訴?無論如何,要不是「十二瞞逃」家屬集體「黐線/腦袋有毛病」,則是他們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仍然等同晚清政府。當時隨隨便便弄個洋人出來,衙門上的縣太爺便乖乖的受洋人指指點點,唯唯諾諾,不敢造次?

這次「十二瞞逃」家屬的要求很簡單,前三條說白了就是:審訊程序和安排由我說了算,無論時間、誰人、如何、怎樣去做都是我說了算。而非由國家的政法系統按既定程序安排。而後三條更無非是挾洋自重,形同恫嚇!就差要求有「法外冶權」一句未曾出口而已。

要知道,今天的中國己非昔日的滿清,洋人在中國頤指氣使的日子更已經一去不復返。國家依法對任何國藉、身份的犯法者進行審訊是主權體現的一種形式。這又豈容外人置啄?

大家不見「十二瞞逃」的家屬提出了相關要求後,除了老美假惺惺的:「積極考慮派人傍聽」一句形同安慰,口惠而實不至的說話外。其餘又有誰共嗚呢?
假如上述訴求真的是理直氣壯的話,又何需懼怕,連在記者招待會上也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作者:Alex Law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77589/即時-港聞-潛逃台灣-12港人家屬促接回港-聯合國促確保享有正當權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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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就是蝗
「要有足夠的時間通知, 以便成行或做好檢測。」你真係咁關心佢,就已經一早返回深圳,完成咗十四日隔離,在看守所附近人住酒店,以便每天去試吓探訪。又可以隨時到庭。使咩講「要有足夠的時間通知, 以便成行或做好檢測。」?一句到底,你根本都冇當過佢係家人。
20201230
黃就是蝗
就算網播,全世界目擊曱甴認罪,這班仆街又會說是嚴刑、恐嚇、洗腦。。。總之,沒完沒了。總作到嘢夾硬砌你。
20201230
黃就是蝗
就算網播,全世界目擊曱甴認罪,這班仆街又會說是嚴刑、恐嚇、洗腦。。。總之,沒完沒了。總作到嘢夾硬砌你。
20201230
黃就是蝗
香港的媒體近來完全不講究專業了。以前呢,文章標題、內容「據報導」「據報」「據稱」還有「自稱xx人士」等等,所為何事?但現在呢?十二瞞逃「家屬」 - 我就問一句,你報導之前,核證了身份,關係未?未的話,你就是公然報導Fake News。而,如果這班不全部都是「真。家屬」,亦即混雜曱甴,你稱之為「家屬」亦然是錯。至低限度,你要說明是"「真。家屬」和曱甴"才算是符合事實。
20201230
Philip Li
「十二瞞逃」今日的折墮也是冇家教之故,家人應該好自反省,不要只怪別人。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