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申請保釋成功(請按此重溫)。官媒《人民日報》就事件發表題為《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的評論文章,劈頭就表明「縱容罪惡就是對正義殘忍」,更直指事件匪夷所思。文中提及,《港區國安法》第42條規定,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人士,在正常情況下不准保釋,以防止於保釋期間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文章又指出,如香港司法機關不能秉公處理黎智英所涉及的案件,會對法治造成極大衝擊(請按此重溫)。
而昨晚(27日),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在Facebook發文,表示對評論深表認同,稱「批准保釋匪夷所思,絕不可縱容罪惡禍亂香港!」
正如評論所言,縱容罪惡就是對正義殘忍,因此司法機構務必依法並謹慎處理保釋事宜,而有關當局,亦應盡快審視現有監察司法制度的機制,否則受害的是一眾奉公守法的好市民。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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