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裝修工鄺文浚,去年10月九龍遊行期間,於旺角向一輛警車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今日判刑3年2個月!罪有應得,好!
辨方求情指,被告患「對立反抗症」,因一時衝動而犯案,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認罪有悔意。法官姚勳智聽畢求情後,指被告所犯罪行非常嚴重,可造成傷亡,而且是有預謀犯案,遂以5年監禁作量刑起點,經求情減刑後,再加上認罪扣減3分之1刑期,最終判囚3年2個月。
原圖:星島日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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