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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司法又放生?】
涉磚頭堵路
19歲男生無罪釋放

2020.11.04 09:00 焦點

19歲男學生鄧楚豐,涉於去年11月13日的大三罷期間,在西灣河以磚頭堵路,被控一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鄧較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聆訊,鄧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黃雅茵指,拘捕被告的警員溫偉樂證供有前後矛盾,包括參與堵路人數,首份口供僅指「有好多人」,第二份口供則稱有30 至 40人,到上庭又指有40至50人,在辯方盤問下又改口稱有30至40人;又指溫稱見到被告時,他揹著黑色背囊,但溫兩份口供均沒有提及黑色背囊,質疑溫在拘捕被告後,得知他當日有揹著黑色背囊,所以在庭上才如此作供,故不接納其供詞。

同樣不接納被告口供

黃官同樣不接納被告證供,質疑被告稱戴上別人給予的勞工手套,是為了「精神上支持示威者」說法不合理,黃官指被告在橋上,示威者在橋下,難以見到被告戴上手套「支持」他們。但因控方未能舉證至無合理疑點,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又無罪釋放,有冇搞錯?律政司一於上訴,唔可以輕易放生!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13926/%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5%A4%A7%E4%B8%89%E7%BD%B7-%E6%B6%89%E8%A5%BF%E7%81%A3%E6%B2%B3%E5%A0%B5%E8%B7%AF-%E5%AE%98%E6%8C%87%E8%AD%A6%E5%93%A1%E4%BE%9B%E8%A9%9E%E7%9F%9B%E7%9B%BE%E4%B8%AD%E5%85%AD%E7%94%9F%E7%BD%AA%E8%8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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