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的學生動員前召集人鍾翰林不准保釋!鍾翰林連同兩名學動前成員於日前被捕,鍾被警方控以分裂國家罪、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以及兩項洗黑錢罪共4項罪名,並在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請按此重溫)。
據知,鍾翰林涉違分裂國家罪的時間為今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涉違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所橫跨的時間為前年11月30日至今年6月9日。至於涉及兩項洗黑錢罪的款項,則分別為13萬元及56萬元。
庭上,控方申押後案件,待警方再作調查。而有鑑被告有潛逃風險,加上其在保釋期犯案,法庭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延至明年1月7日再訊,簡言之,鍾翰林要還押候訊。
港獨違法,決不可容忍!控方又透露本案另涉3至4名疑犯,支持警方徹查,嚴正執法!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09496/即時-港聞-國安法-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等罪-今西九龍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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