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審理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案,聆訊進入第二日,辯方質疑加拿大想協助美國蒐集對華為不利證據。
當地時間周二,卑斯省最高法院繼續傳召證人作供,孟晚舟有到場旁聽。當日有份拘捕孟晚舟的皇家騎警警官,在首日聆訊時表示,他收到拘捕指示的時間,是孟晚舟抵達溫哥華的前一日,基於安全理由,把拘捕地點由客機上臨時改為在機場內,並且先由邊境人員在機場盤問孟晚舟。辯方針對加拿大當局於孟晚舟未被告知其憲法權利,以及沒有律師陪同下,對其作出數小時的審問,質疑其目的,是要為美國蒐集華為的不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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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mainland/text/2018/1212/219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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