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9日,旺角有大批黑衣人聚集並堵路,一名19歲理大學生在該區被搜出摺疊刀、卡片刀及玻璃爆破器,「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兩罪罪成,今日在東區法院被判監禁9個月。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案發現場有多人聚集,涉案物品有一定殺傷力,認為案情嚴重,須判以監禁式刑罰。劉官考慮到被告身體狀態不適合入住勞教中心,加上被告已還押多月,若判入更生中心或過重,最終兩罪各判囚9個月,同期執行。
原圖:星島日報資料圖片
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97565/即時-港聞-旺角堵路-19歲理大生被搜出摺刀玻璃爆破器-判囚9月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