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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月夕變冇影
向警察致敬!

2020.10.02 22:00 博客 馮煒光

首先要多謝香港警隊在黑暴肆虐下守護我城。執筆時想起的是:已受傷痛煎熬一年的小虎Sir 、去年在港鐡站被割頸至今聲帶難以恢復的警察、去年 11 月理大門口小腿中箭的警察、在西灣河執勤時因生命受威脅而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要緊急轉校)、因為經常出鏡而至未敢與家人同行的許Sir、今年七一受襲的爆爆Sir及執勤時被所謂「記者」性騷擾的女警等......一時間未能盡錄,但筆者在此向他/她們一一致敬!

沒有他們捨身和心守護我城,我們不能安心去美心或富臨飲茶、到華為買5 G電話,甚至連去滙豐銀行也不行。更重要的是:在香港警察的保護下,我們能安心及安全地剛剛度過一個國慶兼中秋節,人月團圓,普天同慶。黑暴之前在網上揚言的「月夕行動」變了「冇影行動」。雖然銅鑼灣一帶的店舖受到「不甘服輸」的黃絲非法集結滋擾,10 月 1 日那天要「落閘」,以致生意都不好,但至少沒有2019 年的「打、砸、搶、燒」了。那些所謂「火魔法師」、「裝修師傅」絕迹了,黑暴在警方強力截查下,在警方大力拘捕下,惡不出甚麼樣了,遑論襲擊警察及市民!

當然,我們也不宜掉以輕心,黃絲是不服輸的,我們「宜將剩勇追窮寇」,除惡務盡。例如 10月1 日晚在獅子山上「和你燈」的人士,尤其展示了「光時」的首惡,必須以《港區國安法》追究到底。香港各方應對分裂國家零容忍,對荼毒年輕人的老師及教材全面封殺。你黃絲「死唔斷氣」,不肯承認香港是中國的地方,不肯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那簡單,走吧!去你喜歡生活的地方,不要在這裡阻住地球轉,更不要在這裡辱罵以身和心守護我城的警察,他們熱愛香港,尊重國家,是港人的子弟兵,警察神聖,不容冒犯!

然而《港區國安法》的經驗告訴我們,不嚴刑峻法是不能止住亂局的。因此,對10月1 日所出現的大量辱罵警察事件,筆者建議特首應引用《緊急法》定立《反辱警法》,大致內容可以是:

在任何地方及社交媒體,以任何言語、文字、歌唱、戲劇、錄音、行動、手勢、姿勢、圖像、符號、標語、顯示器、宣傳物品等侮辱香港警察,皆屬犯罪。一經定罪,量刑起點為監禁 3 年及罰款 10 萬元。侮辱的定義包括但不限於冒犯、污蔑、辱罵及顯示警察及其家人私隱及在有群眾集結現場,當值或臥底警員合理地相信的冒犯警隊的所有行為。

只有這樣,才不會令10月1日的事情重演。我們在內地也經常見到「衛兵神聖,不容冒犯」的標語。在英國,你也不能冒犯白金漢宮前的衛兵。可見對武裝人員執勤時不容冒犯是「國際標準」。然而,以現時特首對黑暴黃絲的「仁慈」,筆者不存厚望。當然,以筆者愚魯,希望筆者今次是看錯了。

最後再在此大聲說一次,警察神聖,不容冒犯!向全香港警察致敬!

原圖:香港警察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PoliceForce/photos/a.964784386942859/357095736965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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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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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