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12瞞逃被內地拘留,曾經聲嘶力竭反「送中」的黃黑分子紛紛雙重標準要求「送港」。對此,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Facebook發帖指出:假若他們不是成功迫使政府撤回修例,今天特區政府可能已按《逃犯條例》定下之機制與內地達成移交協議把他們引渡回港。事實是修例不但不是「送中」,反而是為了可令香港人「送港」,只是反修例者充耳不聞罷了。假若這些年輕人在獄中理解到這點,會否仰天長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面對湯家驊的專業法理分析,卻不知那些反修例分子仲有咩講?
原圖:文匯報圖片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9/0527/294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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