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涉嫌偷越邊境,被內地海警截獲,至今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而案件現時在偵辦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天撰文,重申任何人犯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且要坦然面對,並帶出港府不希望外地司法管轄區干涉特區的司法,故此會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行動,強調任何人不論身處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都應尊重當地法律和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李家超又指出,香港警方會與內地相關部門保持溝通,而入境處亦會與12人的家屬保持聯絡,特區政府會在尊重當地司法制度的原則下,為相關的香港居民提供可行協助。李家超痛斥自從去年開始有人有人宣揚不須守法的意識,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李家超講得有道理,任何人犯法都要承擔後果。對此,大家認同嗎?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7/05/HK20070500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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