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一案,將在下周四(9月3日)裁決,判決如何,拭目以待!
相關案件早前已裁定表證成立(請按此重溫),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辯雙方進行結案陳詞。控方重申記者有權採訪,且當時兩者有一段距離,並無作出挑釁之舉。故當被告說出「搵人搞×你」及已拍攝事主等說話,已構成刑恐。
辯方則指出事主多次去信律政司,當中提及《東方日報》使命,因而質疑事主不是一名獨立證人。對於被告當日之言,辯方指出被告當時沒有威脅意圖,亦非要令事主受驚。加之當時天氣炎熱,被告雖有罵事主,但只是因被多年追訪下受壓,因而衝口發洩,冀法庭考慮是情有可原,認為並不構成刑恐云云。
最終,裁判官定於下周四裁決,究竟黎智英結局如何?期待法庭公正處理,以彰法治。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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