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捕,消息震撼全城!是次《港區國安法》再被引用,有指黎智英涉違第29條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同時涉煽動罪及詐騙罪。根據法例,黎智英所涉的罪行,輕則可判囚3年,重則可判終身監禁。
國安法下包含4種罪行,分別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當中,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者,法例列明可判囚3至10年,嚴重者可判囚10年以上,甚至終身監禁。其餘3項罪名,罪行重大者同可判囚終身。
黎智英等7人被捕,案件轟動,還請執法者徹查,以彰法治!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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