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肆虐之下,是繼續立法會選舉工程還是押後選舉,集中精力抗疫?這是一個兩難抉擇,最終林鄭決定押後選舉一年。生命只有一次,選舉可以重來,港府的決定是負責任的決定,是生命至上、尊重科學的體現。
反對派及部分西方輿論將港府推遲選舉視為「打壓民主」的又一個動作,壓力隨之而來,這早在預期之內。對特區政府而言,在乎的不是反對派的抹黑,而是能否在疫情陰影之下,舉行一場安全的選舉,但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香港選民有四百多萬,以七成投票率計,三百多萬人同一日投票,而投票地點都很擠逼,想不造成交叉感染是不可能的;選舉是大型工程,各投票點服務人員達三萬多人,而中亞點票也要大批人手,這必然違反限聚令;香港是老齡化社會,古稀長者有六十多萬,是疫情下最脆弱的一群,難道要求他們冒死去投票?滯留海外及內地的港人數以十萬計,又如何讓他們回來投票?冷靜下來,仔細評估,就明白政府決定押後選舉是面對現實的無奈之舉。
有人拿新加坡為例,指該國疫情比香港嚴重,但仍然進行了選舉。其實,新加坡的情況同香港不一樣,譬如星洲可以郵寄投票,香港卻不可以;星洲人也可以海外投票,該國僑居香港的人,曾往駐港領事館投票,香港在外地的人卻無法投票。可能有人說,法律可以修改呀?然而,修法談何容易,一個引渡逃犯修例引起蝴蝶效應,將香港催殘得五勞七傷,見過鬼怕黑,特區政府怎敢再惹火頭?反對派又怎會允許特區政府修例,讓內地的香港人投票?
如果一定要比較,倫敦是較好的參照。倫敦人口同香港差不多,都是七百多萬,該市於三月份決定推遲五月份的市民選舉,而當時英國的疫情似乎不算嚴重,但仍然推遲了選舉。倫敦決定推遲選舉時,距選舉有四十多天,而香港決定推遲選舉只剩下三十多天,可見港府是堅持到最後一刻,才不得不爾。
其實,在非常情況下推遲選舉在國際上並非罕見,今年二月以來,全球有六十八個國家及地區推遲了選舉,其中包括美國、澳州等西方發達國家,也包括斯里蘭卡、埃塞俄比亞這樣的欠發達國家。在南美洲,也有十多個國家推遲了選舉,其中哥倫比亞政府鑑於疫情嚴峻,將全國大選兩度推遲。
陽光底下無新事,因為重大公共安全危機而推遲選舉是國際慣例。西方國家推遲選舉,被視為保護人權,而香港推遲選舉,就被視為打壓民主,這背後的邏輯在哪裡?有些人還講不講道理?有沒有道德底線?
說一千,萬一萬,香港推遲選舉是負責任的決定,而無視疫情如期選舉,是將一己政治私利凌駕公眾利益,草菅人命,這才是應該嚴重譴責的。說推遲選舉有政治考慮的人,才是政治掛帥,心理陰暗。
其實,選舉事務是一個國家的主權,如何決定屬於內部事務,其他國家的人無置喙於地。西方國家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七嘴八舌,根本是違反國際關係準則,所謂「制裁」云云,也不過是浮雲。林鄭以八個字應對西方制裁:「一笑置之,嗤之以鼻」,說得好的。
原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7/31/IN2007310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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