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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推遲九月立會選舉,利大於弊!

2020.07.19 16:00 博客 馮煒光

香港近日疫情有第三波,特區政府理應慎重考慮推遲選舉。

1)選舉是絕對聚集人群的活動,由選前造勢到選舉當天(9月6日)一定有不少集會。到了選舉當天,或又有逾300萬選民出來投票。還要考慮抗爭派或會有人重複排隊,阻礙其他人投票,這樣便會增加有更多人染疫的機會。為了一場選舉而令眾多港人染疫甚至丟掉性命,孰輕孰重?

如期選舉或增染疫風險

2)若香港在選舉後變疫埠,誰擔當得起?由7月18日(六)報名期至9月6日這逾七星期的時間裡,港人因為頻密的選舉造勢集會而令疫情在選舉後大爆發,香港隨時變疫埠。若真如此,會否重現2003年因為滙聚了各種不滿的浪潮而出現大事件,例如大型的非法遊行,然後是大規模暴亂?這樣香港只會陷入更大混亂,難道真的要給機會讓戴耀廷實現其「攬著對手跳崖」的預言?

3)當公民黨議員陳淑莊助理同住家人被列為初步確診者的直接接觸者,公民黨便立刻停止了「初選謝票」活動,可見連公民黨也很擔心群眾聚集的風險。公民黨平日好像無所畏懼,但在疫情面前,也不得不低頭。公民黨此舉,無異曲線支持推遲立法會選舉,因為選舉不光是謝票,而是和選民更近距離更大規模更頻密的接觸,染疫風險勢增。由此可見,縱使真的推遲選舉時,公民黨一定會跳出來反對,但他們心裡其實是贊成的。

4)選舉必須在社會穩定前提下舉行,選民才能冷靜投票。 現時《港區國安法》初立, 連一宗相關判刑都未出來。死硬的抗爭派仍然有僥倖心理,以為法律的利劍不會有甚麼威力。連被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兩辦)及港府狠批的戴耀廷,仍然逍遙,仍然很從容地完成他構想的達致立法會35+的「初選」,到執筆之時,仍然沒有國安警察找上門;在這種氛圍下,抗爭派根本視《港區國安法》如無物,他們會否仿效2016年2月梁天琦參選時的旺角暴動,難以逆料。若真的有暴亂或零星暴力,這樣的立法會選舉,難言公平公正。

東京延奧運 為何港不可

5)疫情之下,長期居住內地人士難以回來投票。縱使香港通融,他們回內地時又要隔離,投一次票便要付出14天隔離代價,且還有機會在港染疫,寧可不回來投票。更何況在黃色醫護的壓力下,香港能開放關口給逾50萬港人回來投票?

6)連全港盛事的東京奧運會都可以因疫情而推遲一年,香港一個地方的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又算甚麼?為甚麼東京能,香港不能?

推遲9月選舉至2021年9月,當然會有弊處,例如抗爭派會乘機搞暴亂,以暴力衝擊港府機構以至官員。然而若抗爭派成功當選,按戴耀廷的「攬炒十部曲」,抗爭派仍然會迫到中央以流血方法收場才肯罷休。再者,若選舉照舊舉行,抗爭派的16子當中隨時有大量被DQ , 難道他們也不會挾其所謂「61萬民意」搞暴亂?可以說,無論港府怎樣做,抗爭派只有一個劇本:用盡方法迫中央和特區政府埋牆角,令香港出現流血收場,引發國際全面制裁。 與其這樣,倒不如在他們還未聲勢大盛前,還未正式的獲選民授權前,先處理他們。 引用鄧小平的名言:「這場風波遲早要來,早來比遲來好。」

至於今屆立法會的身份與及司法覆核的風險,特區政府可以因應疫情動用《緊急法》延展今屆立法會議員任期一年及同時提請中央釋法,完全堵絕司法覆核挑戰。總而言之,推遲九月立法會選舉,利大於弊,欠的是特區管治精英的膽識和魄力。

原圖︰港台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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