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拾遺,夜不閉戶,在理想社會中不需要警察,也不需要門鎖。但這樣的社會現實中並不存在,因此大門需要防盜鎖,以防止小偷進入;社會需要警察,以維護法紀;電腦需要安裝殺毒軟件,針對病毒及駭客的入侵。同理,中央為香港設立國安法,也因為香港出現了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人。
二零零三年港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卻以失敗收場,除了整體大環境不配合,反對派的妖魔化,也因為當時很多香港人不相信香港會出現國安風險,即使有一天香港有了普選,明智的香港人決不會選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上台,「港獨」更是不可思議。那時的反對派對中央仍有畏懼之心,肥佬黎就曾承認,回歸前因擔心被解放軍拉去打靶,夜不安席,有時嚇得半夜標冷汗。
隨着時間推移,反對派開始放鬆了,開始露出獠牙了。迫使港府收回二十三條立法、國民教育半途而廢,去年又迫使港府收回引渡逃犯修例,讓他們相信只要有十萬人上街,就足以迫使中央讓步;如果逾百萬人上街,就足以令政府倒台。黑暴之下,去年底反對派在區議會選舉大獲全勝,更令其意氣風發,語無倫次,公開提出奪權三部曲、真攬炒十步,以為「顏色革命」的時間到了。
中央的忍讓再忍讓,令反對派產生錯覺,以為中央是「紙老虎」,不敢果斷出手;他們更迷信國際戰線,相信只要美國出手施壓,「支爆」就在眼前。然而,就在他們最春風得意、最猖狂無忌的時候,香港國安法出台了。中央沒有動一兵一卒,一槍一炮,只需制定一套法律,設立一套執行機制,就足以扭轉乾坤,讓香港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正如中央官員一再說的,一切都在中央掌控之中,反對派翻不了天,香港不可能再次落入西方世界之手,更不可能成為反共橋頭堡。
國安法威力巨大,從陳方安生、陳雲等退出政壇,到李柱銘「忽然支持」二十三條立法;從反對派政客急急與港獨劃清界限,到港獨組織紛紛解散;從黃色經濟圈一朝夢碎,到羅冠聰等人落草為寇,反中亂港勢力已唱響輓歌。
對那些參與打砸搶暴徒及港獨分子來說,離開是唯一的出路。如今英國、加拿大、美國、澳洲、台灣都表示願意提供庇護。且不說中央立場如何,就大部分香港人而言,其實很樂意「送瘟神」,這些搞事者離開香港,香港會平靜下來。當然,讓這些人就這樣走了也太便宜他們了,對於罪大惡極的肥佬黎、黃之鋒等人,應該先將他們繩之以法,然後才能放他們走。
至於那些沒有觸犯國安法但又接受不了新的政治現實的人,留下來也是痛苦,移民最好趁早。留港不留人,應該成為一項政策。
怕就怕,西方國家及台灣的張開雙臂不過是故作姿態,政治庇護只是政治口號。老實說,如果英國真心誠意接納三百萬持BNO護照者,直接給予國民身份就好了,何必要求先在英國居留五年期後才申請入藉呢?政客們又何必提出資產審查等制度呢?一邊說歡迎,一邊搞限制,這就是典型的偽善。
千祈要記住的是,別以為離開了香港就可以繼續搞港獨及勾連外部勢力,為所欲為。國安法白紙黑字寫明,香港人在境外違反國安法,一樣會受懲罰,外國人也不例外。這就是醜話說在前頭。有人批評這是「治外法權」,其實,中國此舉不過是向西方學習而已,美國能這樣做,中國為何不可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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