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見報時,國安法已經正式通過立法。由於香港人沒有權利反對人大立法,因此討論反對立法的話題並沒有意義。此法案放在基本法附件三裡,沒有設定追溯力,法律是根據普通法,而犯罪最高刑期終身監禁,大致上都是參考國際標準。
然而,工商界仍是喜憂參半,欣慰的是國安立法之後,暴力破壞活動有望遏止,讓香港重回正軌,有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香港畢竟是商業社會,面對目前全球經濟衰退,官民應當專心對抗疫情,改善經濟民生。
另一方面,工商界也有憂慮,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信誓旦旦地表示會對有關中港官員及企業採取制裁行動。香港是國際都市,港人和歐美國家不僅在經貿上有來往,在家庭移民、小孩讀書,甚至工作就業方面都有緊密聯繫,這些港人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對於制裁威脅,建制派領袖不以為然,所持理由大致上有兩點:第一,歐美國家也有國安法,為什麼他們可以有,我們不能有?第二,中國早就有國安法,外資既然害怕,為何又跑到內地去投資?
針對以上兩點,筆者嘗試解開疑團。第一:歐美反對香港國安立法,理由是執法標準不同,他們認為立法表面上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實質上是用作打壓異己的工具。如果當局能解釋清楚,將來執法會嚴格公正辦事,到時如有濫捕或打壓異己情況,美國再作批判也未遲。第二:外資不怕中國的國安法,是因為他們有自己國家保護,即使在中國有不同政見,甚至作出顛覆國家行為,中國政府最多也是將違法人士驅逐出境。但如果是香港人犯了法,就沒那麼寬鬆了,隨時判刑三、五到十年,甚至終身監禁。
美國聲明反對國安立法,是要幫助那些爭取民主的香港人,但實際上這些是觸犯法例的人。雖然國安立法已塵埃落定,但當局還是有必要消除工商界疑慮。
近日將軍澳新盤一日賣出456伙,佔整體推盤462伙的99%,新樓氣勢一時無兩。大多數人都認為,國安法一推,樓市交投暢旺,樓價處於上升軌道。筆者不反對這種講法,但有一個更貼切的形容是:中下價新樓走勢向好,是剛性需求和高成數按揭發揮作用;中高價樓市能否激活,還要看商業活動及經濟前景有沒有逐漸轉好。
原圖:HKG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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