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涉於去年11月11日襲警,日前被判罪成,須還押小欖,待索取精神科等報告後判刑。今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准以2萬元現金另加2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候審。
被告楊博文,任職小學教師,涉於去年11月11日三罷當日襲警,上星期五被判罪成,原審裁判官指被告守法意識弱、大話連篇、無悔意,表明會判監,並質疑被告心智可否繼續任教職,被告須還押小欖,待索取精神科等報告後判刑。被告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潘敏琦法官經考慮後批准他以現金2萬元,另加2萬元人事擔保,保釋外出侯判,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晚要到警署報到,而若精神科專家有需要見被告,被告須到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評估。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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