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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禁二警出席會議 中西區會疑越權
葉錦龍議辦回應:貴報覺得有越權,咪搵律師告我哋囉!

2020.06.01 18:40 焦點

上星期四,中西區區議會討論前西區已婚警察宿舍重建工程項目,幾位警務處代表黃少卿、余剛、李雅麗去到會議場地時,已向主席鄭麗琼出示委任證,證明自己身份,但一班黃區議員依然要留難幾位警務人員,要求他們在會議上配戴委任證,在會議過程中,更不停挑剔工程項目,卒之,幾位警務人員拉隊離場。

其後,議員甘乃威動議禁止黃少卿、余剛兩位警務人員出席任何區議會會議,獲在席所有區議員贊成通過。其中被串帶女返區議員辦公室的議員葉錦龍更建議,要求「高級啲」警務人員到來,不要「叫啲垃圾嚟」云云。

HKG報徵詢法律意見,發現原來香港未曾有過相關案例,就算權力比區議會高得多的立法會,亦只能夠把破壞秩序者趕走,沒有權力禁止對方再次進入立法會。更何況通過動議過程時,只是中西區區議會自行表決,沒有給對方抗辯的機會。

就此,HKG報向幾位中西區區議員查詢。致電葉錦龍議員辦事處電話時,一位不願透露身份人士回覆表示:「如果貴報覺得有越權,你咪搵律師告我哋囉!」並表示只是根據區議會條例行事,有權請或不請任何人,完全符合區議會條例。

另外幾位區議員,包括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提出動議的甘乃威、在Facebook公布信息的任嘉兒,於截稿前未有回覆。

原圖:葉錦龍Facebook圖片

https://www.facebook.com/hk.sam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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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觀者
面對這些挖空心思走法律罅、不知廉恥的黃議員,你與他們書生義氣,不是等於與虎謀皮?你看葉錦龍辦囂張回應:「根據區議會條例行事,有權請或不請任何人,完全符合區議會條例。」大有郭榮鏗議員的影子再現。建制要反思,為何他們多數都能以這種方式壓制對方?看來你們應從立法會是如何戰勝郭榮鏗的事例中吸取經驗,在區議會也要擊敗這些無法無天的代理人。文宣當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有資源配合。比如說,他們說:「如果貴報覺得有越權,你咪搵律師告我哋囉!」,就是妄圖欺負一般弱者不够資源上庭與他們打官司。而且他們的後手是,如果他們一旦被告入,法庭一般不會重判,並且,根據經驗,他們還會受到區議會條例的保護,即使他們被判罰,一般也不會罰到個人身上(也有一些情況例外)。因此,如果真要打官司,首先建制也要聰明一點,也要善用政府的資源。比如,這次的第一受害者明顯是警員,HKG報可以考慮向警方查詢如何應對此事?警方內部有沒有向律師資詢法律意見(警方其實可以在這點上學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向外界大律師咨詢法律意見),以證明區議會的做法是否違法,並且要在細節上作沙盤演繹,不勝不打,但若有勝機,就要充分把握,盡量消耗對方的資源。相信區一級議會在法律方面的資源是比不過警方的(一查區議會的預算就知道他們可以動用多少公款打司官了)。而且一旦區議會輸了官司,資源有可能消耗過度,造成的影響不可謂不大。
2天前
Nordost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