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月底因涉嫌於2017年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被捕,上月又因涉嫌去年參與多個未經批准的集而再次被捕,警方落案起訴黎智英與李卓人及楊森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遊行,三人的案件今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東網》報道,黎智英被控「刑事恐嚇罪」,另與李卓人及楊森被控「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兩項罪名的最高刑罰均是入獄5年,冀法庭公正審理!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195532/%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9%BB%8E%E6%99%BA%E8%8B%B1%E5%85%A9%E5%80%8B%E6%9C%88%E5%85%A7%E5%85%A9%E8%A2%AB%E6%8D%95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