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陰霾一直籠罩香港,令不少市民苦不堪言。昨日終於出現遲來的拘捕,警方出動拘捕反對派15人。反對派指事件涉及「政治打壓」,有人認為無理,因執法部門只是依法辦事,不該將相關案件政治化。當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橙新聞》採訪時表示,涉及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屬刑事罪行不輕,一旦定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
講到反對派政府在社會忙於抗疫時作出拘捕屬「政治打壓」,更狂言是秋後算賬。馬大狀則斬釘截鐵地指出,警方是依法辦事,直言有人犯法,警方便要要執法:「疫情期間有賊,唔通叫警方唔好去捉賊?」他重申,法律面前應人人平等,任何人犯法都逃不過法律制裁,更指被捕人士中不乏法律界人士,質疑他們是否知法犯法?
只問反對派,是否一句「政治打壓」就可以無視法治,為所欲為?高舉政治,就毋須為所為負責?
原圖:文匯報、星島日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2/28/IN2002280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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